低至35分!卫生资格考试有新合格标准!
2.除南疆地区外,自治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1分。
3.南疆地区本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1分。
4.南疆地区所辖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35分。
除了单独划线地区,黑龙江、四川、浙江、贵州等地区也曾发布过相关降分政策。
黑龙江 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显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7分。通过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川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地区)一线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总分100分)。 2.其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不在县、市、区的城区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 贵州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发布的《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黔人社厅通〔2012〕300 号)规定,贵州省全国卫生资格考试省内分数线分为Ⅰ类和 Ⅱ 类,Ⅰ类分数线为55分,Ⅱ 类分数线为50分。
注意!省内/自治区分数线一般效力范围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每个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大家可到自己所在地官网查看相关通知,了解各地区政策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