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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考点 I 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售规定

时间:2021-06-25 09:48:27

每天一个知识点,考试多一分把握!今天整理了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售规定的知识点来帮助同学们记忆。

0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除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




02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零售第二类 精神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复核;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03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在难以确定购药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查验购药者身份证明。




04

罂粟壳,必须凭盖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公章的医师处方配方使用,不准生用,严禁单味零售,处方保存3年备查。



考点导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概念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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